2008年9月16日 星期二
印第安人與賭場
台灣原住民地區目前雖然沒有任何的博奕興建案,不過當原住民自治的要求有一天實現時,原住民自治區會不會掀起對博奕救經濟的期待,就值得觀察。過去拜讀過陳佩周撰寫的「變臉中的印地安人」一書裡面提到,印第安人以美國原住民的新野牛來形容,賭博事業就像是過去老祖宗賴以維生的野牛一樣,替原住民帶來了希望,讓原本經濟陷入困境的保留區起死回生,滿足了保留區各項福利事務,同時也帶來了工作機會,外流人口開始返鄉,讓原住民有從新聚合的機會。自從美國國會1988年通過「印第安賭博法案」,准許原住民族有條件在保留區內開設各式博奕場所以來,賭場似乎讓原住民能夠獨立自主,擺脫美國政府的經濟控制,不過在龐大的經濟效益裡,也引來許多利益團體的攻擊,在衝突與矛盾中,原住民能否掌握民族發展的命脈,提升族群自我的認同,或許才是在擺脫極近崩解的原住民經濟社會過後,別具意義的事。反觀台灣,當原住民擁有自主權之後,是否能掌握好原有的權力來維持整體族群文化發展的路線而不數典忘祖,則應該要有更深的思考,因為過去我們在保留地政策上有不好的經驗,漢人跟資本主義者總是利用原住民當人頭從事其盜賣剝削的經濟行為,原住民在土地私有化之後,又再次被迫失去了土地,這些對政府來說,只不過是道德問題而非法律問題,眼睜睜讓原住民在自己的土地上被邊緣化。因此,若以傳統社會結構的公共分享概念來推展部落經濟,也許豐厚的經濟利益可以促進族群的整體發展,而非圖利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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