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6日 星期二

原住民文物的歸屬與保存

如果博物館裡能夠保留豐富的原住民傳統儀式文物或史料記錄,對於文化交流或是推動人類知識的進步,都是彌足珍貴的寶庫。在1990年美國國會通過「原住民文物歸還法(Native American Graves Protection and Repatriation Act)」之後,許多族群開始從各地博物館及收藏家手中,追討祖先的文物,其中包括傳統神聖不可褻瀆的祖傳聖物,引起美國博物館界翻天覆地的變化,也讓許多的印地安博物館瀕臨關門。從這個法案來看,原住民被賦權合法取回過去外人巧取豪奪或偷或騙的文物,但對於儀式行為模糊或尚失的原住民族群來說,這些文物獲許有機會可以驅動傳承的力量,不過在缺乏安全保護的措施下,的確也可能讓文物被自然的力量破壞,權衡文物的歸屬性及保存勢必還有更多的討論,但不論是原至民與博物館協商或是由部落自行保存,都需要尊重該族群的意願與發展。在台灣有一些部落性的文物館開始了運作(如瑞穗奇美部落文物館),但這些座落在部落的文物館如何兼具傳承、教育、展示與保存,則需要各界更多的專業關注與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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